湖北自学考试学历认定要怎么做?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306 时间:2021-10-21 11:36
很多同学想知道湖北自学考试学历认定要怎么做?
一、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 (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网络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学历证书。
5. 已经在其他省份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不得在我省进行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点此下载或到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
4.委托需填写委托函(点击下载)、单位集中办理需出具介绍信附人员名单并盖公章
注意事项:
1. 原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的样式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或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证明书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属于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需到发证院校档案馆开具《学历证明》及复印《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应同时对“专科”学历进行认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三项材料中的一个即可。
(1)前置学历(专科)已做过学历认证的,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网络认证报告打印件。
(2)前置学历(专科)学信网上有学历信息的,提供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提供前置学历(专科)认证所需材料,同时对本专科进行认证。
3.以上基本材料必须提供,还需根据学历类别和毕业年份提供以下的补充材料。请在递交申请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避免来回奔波。
4.如办理学历认证申请的同时办理了“干部审核确认”,完成时限在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顺延十个工作日。
【补充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199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2.成人及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199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证书系“卫星电视教育”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3.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199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需提供:
(1)颁证学校档案馆出具的学历证明,须经办人签字盖章并附办公电话;
(2)入校当年省招办盖章的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本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须有省招办公章)。
(3)证书系“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注意:当年发证的认证申请,请按发证日期顺延5个月后办理。)
4.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5.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不一致
5.1、如果是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5.2、如果是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误,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2)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3)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6.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6.1、如果是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2)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提供有经办人签字及办公电话的证明原件)。
6.2、如果是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误,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1)向毕业院校申请将填报错误的姓名更正后重新发放《毕业证明书》。(如果是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和省自考办证明出具的《学历认定书》)
(2)自己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和《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三、申请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按以上要求准备齐材料到现场办理。
2、邮寄办理:暂不接受邮寄办理
四、学历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省外证书约90个工作日。(如办理学历认证申请的同时办理了“干部审核确认”,完成时限在学历认证报告完成后,顺延十个工作日。)
2、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五、 收费标准
根据湖北省鄂价费【2004】205号文件收取认证费95元/份。如需办理邮寄,需提前交纳邮寄费。(代邮局收取)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1、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认证资料正式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后,申请人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查询学历认证进度。
2、报告完成后,申请人必须凭证书原件及缴费发票原件到前台领取,委托他人领取还需出示领取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认证申请进度网上查询示意图
现在大家知道湖北自考学历认证申请的相关证件以及条件还有流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