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考监管专业(专科)课程有调整-自考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57 时间:2011-03-28 09:12

免费提供学历提升相关问题解答,让您升学无忧

阳老师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 一级讲师

      从省考办了解到,为适应监(所)企分开改革的需要,经与司法部考试司协商,全国考办决定对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进行调整。调整从 2007年4月考试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4月考试起不再安排考试。

    根据调整安排,停考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5学分)课程,由《劳教管理学》(5学分)课程代替。为保证该专业的总学分及规定的课程门数,原选考《劳教管理学》(5学分)课程的考生,在调整后加考《狱政管理学》(5学分)。将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7学分);将《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

版权声明: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交流参考!如本站文章和转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尽快处理!转载请注明来源:http://hb191.com/ksxx/431.html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相关资讯
相关问答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小程序/交流群/公众号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小程序

扫一扫加入"微信小程序"

考试通关必备神器!真题、专项练习端好备考资料、网课等一应俱全

专升本网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湖北专升本网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微信公众号"

帮助广大考生更加及时方便快捷地获取考试动态,时间节点有关资讯和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