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07年4月高教自学考试报考简章2-自考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02 时间:2011-03-21 09:22
1、根据考委办函[2003]10号文件精神,从2003年起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两课”教育考试中把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纳入课程内容和考试范围。“两课”的具体课程是指: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2)邓小平理论概论;3)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4)毛泽东思想概论;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6)政治经济学原理(财经类)。全国考办组织编写了自学考试《学习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教育考试方案》,对十六大精神的学习内容和学习要求作了具体的阐述说明,供社会助学和考生自学使用,请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做好资料征订和发行的宣传工作。具体发行工作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书刊社组织。
2、我省自学考试的报名工作具体安排为:全省每年集中四次时间报名。每年5月10—20日报考当年7月份考试,每年6月10—25日报考当年10月份考试,每年11月10—20日报考次年1月份考试,每年12月10—25日报考次年4月份考试。各地自考办可根据需要自行安排补报名时间。
3、根据鄂自考[2003]77号文件精神,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本科段(独立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年满35周岁,可申请免试英语(二)(代号0015)课程,但必须加试规定的“(8076)应用文写作(5学分)”、“(8077)中国简史(5学分)”、“(8079)现代科学技术概论(5学分)”、“(8080)信息技术概论(5学分)”等5门课程中的任意3门(或3门以上)课程,课程总学分不得少于14学分。申请免试英语(二)课程的考生,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4、根据考委办函[2005]56号文件规定,“水力学”(课程代码2444)课程名称变更为“流体力学”(课程代码3347)和“流体力学”(实践)(课程代码5721),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从2006年10月开始启用新的湖北自考网纲和教材。
5、根据考委办函[2005]77号文件规定,“经贸知识英语”(0095)课程名称变更为“国际商务英语”(课程代码5844)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从2006年4月起将启用新的教材和湖北自考网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