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来源:湖北专升本网 阅读人数:110 时间:2019-10-14 16:37
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
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已经公布,大家可以仔细参考下,选择自己想报考的专业。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1.高职专科学生选拔对象: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选拔对象: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高专学业后可自愿报考。
报名条件:湖北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在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且自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
注:①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②最终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准执行。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4日至2019年5月21日(开放时间7:30—21:30)
(2)报名网址:http://218.197.54.102/(请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3)要求:考生(含退役士兵)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报名号等)
2.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5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校内专升本考生报名,由所在学院集中报送资料;校外专升本考生报名,报名手续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楼16楼1614室。(公交路线:在十堰市火车站南广场乘5、7、8路, 到太和医院站下车即到;火车站北广场乘35路,到湖北医药学院下车即到;在十堰市三堰客运站门口乘车,可选择4路、5路、8路、10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过街即到, 或7路到湖北医药学院下车即到。)
(3)报名资料
①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原件(附件1)一式三份,申请者、申请者所在高校和举办学校各留存一份。考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经本校教务部门盖章确认)一份。
②退役士兵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士兵退役证或退役安置证明原件(同时上交复印件一式三份);《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职高专学历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③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湖北医药学院2019年专升本考试报名个人信息填报》表一份。
④在省、部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或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加分标准见表2。申请者填写《2019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考生加分申请表》(附件3)一份,考生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报名时还请携带证书或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通过审核者,给予相应加分。
(4)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护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报名考试费均为130元。详见表3。
(5)电子采像:考生报名后进行现场电子采像。
(6)学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的专科学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1)大学英语:所有专业均须考核。总分100(选择题80%、主观题20%),题型包括选择题、阅读题、综合填空和写作。参考书目:《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二版读写教程第一、二、三册,郑树棠,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专业课程(表4)
2.考试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6月23日,详见表5。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早上8:00-11:30,下午2:30-5:00),校内考生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科教楼1614室)领取准考证,校外考生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教务处(科教楼1614室)领取准考证。
注:考试时间与地点最终安排,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3. 退役士兵考生申请免试专升本
湖北省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符合退役士兵报考资格且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专升本,申请免试就读的专业应为与其专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申请程序为:原就读高校有本科学历层次的,应在本校申请;原就读高校属独立设置专科学校且专业一致的,可选择我校就读。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在专科毕业学期(大三下学期)内申报,申请材料包含:
①学校关于同意学生免试进入本校本科(专升本)学习的请示。
②学生申请免试就读申请(亲笔)。
③入伍证明材料(如: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并签字)。
④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并签字)。
⑤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签字)。
⑥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或个人记功奖励(报告)表(此件一般存于学生退役地民政部门,复印件并签字)。
⑦学校向学生原服役部队发出的情况核查函。
⑧学生原服役部队向学校发出的核查情况回函。
4. 成绩复查和监督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对考试成绩进行查询。如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向教务处申请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719-8891095,联系人:范老师;监督电话:0719-8891077,联系人:朱老师。核查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
(三)录取
1.各专业均设定英语资格线,达到英语资格线者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最后一名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则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若英语成绩亦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课程考试中综合分析题得分高者。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4.退役士兵考生采取单独划线,按照综合各门课程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60%的比例确定。
(四)公示
2019年7月中旬,在学校校园网主页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五)复核备案
2019年7月22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专升本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备案。8月10日前,省教育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2019年8月底,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或单位集中整理,报到后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四、学籍管理及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